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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晴天伞影:2024年广东阳春20万现金失窃案全纪实

2024年11月的广东阳春,初冬的暖阳驱散了凉意,街头巷尾的大排档依旧人声鼎沸。11月25日晚,企业家蔡先生的心情比这天气更暖——他终于收回了朋友拖欠已久的20万元货款,这笔钱恰好能解他生意上的燃眉之急。为了庆祝,他约了三位好友去家附近的大排档吃夜宵,却没料到,这场欢喜的聚会,会让他陷入一场惊魂失窃。

一、醉酒后的惊魂:20万现金不翼而飞

11月25日晚8点,蔡先生和王某(酒吧老板)、赵某(台球厅老板)等三位好友围坐在大排档的餐桌前,桌上摆满了生蚝、炒粉和啤酒。“终于把钱收回来了,这下进货的钱有着落了!”蔡先生端着酒杯,脸上满是笑意。王某和赵某连连点头:“能帮上忙就好,我们也是东拼西凑才凑够的。”

几人边吃边聊,气氛热烈。蔡先生因为心情好,不知不觉喝多了,说话都有些含糊。晚上11点,饭局结束,蔡先生担心酒驾危险,特意在手机上叫了代驾。坐上副驾驶后,酒精的作用让他昏昏欲睡,没一会儿就靠在椅背上睡着了。

“老板,到家了。”代驾的声音将蔡先生唤醒。他迷迷糊糊地下了车,摇摇晃晃地走进楼道,连代驾提醒“记得锁车”的话都没听清。11月26日中午12点,蔡先生才从宿醉中醒来,一睁眼就想起车里的20万现金,顿时清醒过来,连鞋都没穿好就冲下楼。

楼下的景象让他浑身冰凉:自己的轿车好好停在路边,但左侧后视镜没有收起——这是他多年的习惯,锁车后会自动收镜,没收起就意味着车没锁!他颤抖着拉开后备箱,原本放在角落的黑色布袋不见了,里面装着的20万现金也随之消失。

“那可是我的救命钱啊!”蔡先生瘫坐在地上,缓了好一会儿才掏出手机拨打110。广东阳春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,10分钟内就赶到了现场,刑侦技术人员也同步到场勘查。

二、现场勘查的疑云:是巧合还是预谋?

民警首先对车辆进行勘查:轿车门窗完好,没有撬动痕迹,驾驶室和后备箱有被翻动的痕迹,后备箱角落的地毯有移位——显然,小偷是“和平进入”车内作案的。“初步判断是‘拉车门’盗窃,也就是趁车主没锁车,直接拉开车门偷东西。”带队民警陈峰分析道。

但疑问也随之而来:蔡先生刚收回20万现金,且现金放在车里,这件事知道的人并不多,小偷是碰巧选中他的车,还是早有预谋?

为了验证蔡先生的说法,民警首先核实20万现金的来源。他们联系了王某和赵某,两人均证实,11月25日下午确实给了蔡先生20万现金,都是面额100元的纸币,装在一个黑色布袋里。“我们当时还提醒他,这么多现金别放车里,赶紧存银行。”王某说。

接下来,民警调取了蔡先生家附近的监控。遗憾的是,蔡先生的车停在一条老旧小巷的路边,周边监控要么损坏,要么角度不对,无法拍到车辆周边的情况。“扩大搜索范围,查沿街商铺的私人监控!”陈峰决定,挨家挨户走访小巷周边的店铺。

功夫不负有心人,在距离停车点300米远的一家小超市里,民警找到了关键线索。超市的监控摄像头虽然老旧,但刚好能拍到蔡先生车辆的一角。通过慢放和放大画面,民警看到:11月26日凌晨2点17分,一个身影悄悄靠近蔡先生的车,他先是拉了拉主驾驶车门,发现没锁后直接坐了进去;27秒后,他下车绕到后备箱,熟练地打开后备箱盖,在里面翻找了约1分钟,随后拎着一个黑色布袋离开,整个过程不到3分钟,动作迅速且冷静。

“蔡先生,你能认出这个人吗?”民警将监控画面传给蔡先生,但画面模糊,只能看到大致身形,蔡先生摇了摇头:“没见过,一点印象都没有。”

三、排查熟人圈:谁知道车里有现金?

既然监控无法识别嫌疑人,民警决定从“知情者”入手——谁知道蔡先生车里有20万现金?

根据蔡先生的回忆,除了王某和赵某,只有当晚一起吃夜宵的三位好友(李某、张某、黄某)知道这件事。“我喝多了,跟他们说‘钱收回来了,放车里了,明天就去存银行’。”蔡先生说,三位好友还提醒他“年底小偷多,小心点”。

民警首先排查三位好友:

– 李某:家境殷实,经营一家建材店,当晚吃完夜宵后直接回家,家里的监控显示他全程没有外出,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;

– 张某:公务员,住在单位宿舍,舍友证实他当晚11点半回到宿舍后就没再出门,且宿舍管理处的登记记录也显示他没有外出;

– 黄某:自由职业者,称当晚吃完夜宵后去了另一家酒吧喝酒,直到第二天早上6点才回家。民警调取了该酒吧的监控和消费记录,证实黄某从11月25日晚11点50分到11月26日凌晨5点40分,一直在酒吧内喝酒、聊天,期间没有离开过,家人也证实他早上6点多确实回了家。

三位好友的嫌疑被逐一排除。民警又将目光投向了代驾司机——代驾在送蔡先生回家时,曾打开后备箱取自己的自行车,有可能看到里面的现金;更可疑的是,蔡先生的车停在了监控盲区,代驾是否故意为之?

通过代驾平台,民警联系到了当晚的代驾司机陈某。陈某解释:“蔡先生家附近的停车位满了,他让我停在小巷里,说‘这里安全,没人管’。我送他下车后,还提醒他‘锁好车’,他嗯了一声就走了。”为了验证说法,民警调取了陈某的代驾轨迹:11月25日晚11点30分送蔡先生到家后,陈某接着接了三个订单,从阳春市河西跑到城北,再到城南,直到11月26日早上5点才收工回家,全程有平台定位和订单记录,没有返回蔡先生停车点的时间,嫌疑也被排除。

最后,民警排查了王某和赵某。两人虽然知道蔡先生有现金,但他们在给完钱后就各自回家,没有参与夜宵,也不知道蔡先生的停车位置,且监控显示他们当晚没有离开家,嫌疑同样被排除。

所有知情者都被排除嫌疑,案件陷入僵局。“难道真的是巧合?小偷刚好拉了蔡先生的车,刚好车里有现金?”陈峰看着监控画面,总觉得哪里不对劲。

四、晴天打伞的怪异:关键细节浮出水面

就在办案民警一筹莫展时,负责查看监控的辅警小周突然喊道:“陈队,你看这里!”

小周指着监控画面中嫌疑人离开的瞬间:“他往路边走的时候,头上好像有个白色的东西,不是帽子,更像是……伞?”民警赶紧将画面放大,虽然模糊,但能看出嫌疑人手里确实拿着一把展开的伞。

“凌晨2点,没下雨,打伞干什么?”陈峰立刻调取了周边其他监控,寻找这个“打伞的人”。果然,在距离蔡先生停车点500米远的一个路口监控里,民警看到了更清晰的画面:11月26日凌晨2点12分(也就是盗窃前5分钟),一个男子打着一把白色雨伞,沿着小巷走向蔡先生的停车方向;雨伞不是用来遮雨,而是斜着挡在身前,像是在遮挡面部。

“这个举动太反常了!晴天打伞,十有八九是为了躲避监控!”陈峰兴奋起来,这个细节成了案件的突破口。民警沿着嫌疑人的行走路线,调取了沿途所有监控,终于在阳春市客运站附近的一个监控里,清晰地拍到了嫌疑人的长相:中等身材,约1米7左右,穿着黑色外套和牛仔裤,手里依旧打着那把白色雨伞。

监控还显示,嫌疑人盗窃得手后,骑着一辆共享单车来到阳春市客运站,在路边和一名出租车司机说了几句话,随后走进对面的一家小宾馆;几分钟后,他从宾馆出来,坐上了那辆出租车,往广西方向驶去。

“他要跑!”陈峰立刻安排两组警力:一组去客运站附近的小宾馆调查,确认嫌疑人的身份;另一组联系出租车公司,找到那位出租车司机,了解嫌疑人的去向。

五、锁定嫌疑人:狱友的临时住处

11月26日下午3点,去宾馆调查的民警传来消息:嫌疑人在客运站附近的“如家宾馆”用身份证登记过,名叫李某,38岁,阳春市本地人。民警调取李某的前科记录,发现他有多次盗窃前科,2018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,2021年刑满释放,出狱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。

另一边,找到出租车司机的民警也有了收获。司机回忆:“那晚凌晨2点多,他拦我的车,说‘老婆在广西桂平生孩子,急需去医院,麻烦快点’,还说愿意出双倍车费。我们谈好价钱后,我就往桂平开,快到桂平妇幼保健医院的时候,他突然说‘不去医院了,去城东的“阳光小区”,我岳父在那等我’。”

民警立刻联系广西桂平警方,请求协助调查。桂平警方调取了阳光小区周边的监控,看到李某在11月26日凌晨5点左右下车,随后坐上了一辆摩托车,往小区深处驶去。通过摩托车的车牌,桂平警方很快找到了司机范某——范某同样有盗窃前科,曾和李某在同一所看守所服刑,是狱友。

“他们肯定是去范某家了!”阳春警方立刻驱车赶往桂平,与当地警方汇合。在范某居住的阳光小区,民警通过蹲守发现,范某和李某进了小区3号楼后就没再出来。11月26日晚上8点,民警制定了抓捕计划:一组在1楼埋伏,负责抓捕范某;另一组在2楼楼梯口埋伏,负责抓捕李某。

晚上8点15分,范某从2楼下来,准备去买烟,刚走到1楼门口就被民警控制;民警随即冲上2楼,敲开房门,李某正坐在沙发上数钱,看到民警后瞬间愣住,随后试图将钱藏到床底,但被民警当场抓获。在房间里,民警查获了被盗的20万现金(其中18.6万元完好,1.4万元已被李某用于打车和住宿),以及那把白色雨伞。

六、审讯与真相:临时起意的盗窃

面对审讯,李某起初还想狡辩,但在监控证据和查获的现金面前,他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实。

李某出狱后一直没有工作,靠打零工维持生计,日子过得很拮据。11月26日凌晨,他在街头闲逛时,看到蔡先生的车停在路边,后视镜没有收起,“我就想试试车门有没有锁,没想到一拉就开了。”李某说,他坐进主驾驶后,发现副驾驶储物格里没有值钱的东西,就想到了后备箱,“打开后备箱后,看到一个黑色布袋,摸起来沉甸甸的,打开一看是现金,我就赶紧拎着跑了。”

至于为什么晴天打伞,李某交代:“我知道路边有监控,打伞能挡着脸,不让监控拍到我的样子。”他还说,盗窃得手后,他怕被抓,就想逃到广西桂平,“我想起范某在桂平,就联系他,说‘来投奔你,有点急事’,他不知道我偷了钱,就答应让我住几天。”

范某在审讯中也表示,自己对李某盗窃的事一无所知:“我和他是狱友,他说在阳春待不下去了,想来桂平找工作,我就让他住我家,没想到他是偷了钱跑过来的。”

而蔡先生之所以没锁车,是因为醉酒后忘记了——代驾司机确实提醒过他“锁好车”,但他当时意识模糊,只“嗯”了一声,实际上并没有按锁车键。“都怪我,喝多了脑子不清醒,差点毁了自己的生意。”蔡先生在领回现金时,懊悔地说。

七、案件的警示:这些细节能防偷

2025年1月,阳春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。法院认为,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;且李某系累犯,依法应当从重处罚。最终,法院判决李某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,被盗现金已全部发还给蔡先生。

这起案件虽然侦破了,但留给人们的警示却很深刻。办案民警陈峰总结了几个防盗窃的关键细节:

1. 停车后务必确认锁车:无论是手动锁车还是遥控锁车,最好拉一下车门把手,确认锁好;有自动收镜功能的车辆,要确认后视镜是否收起,避免像蔡先生一样因忘记锁车而被盗;

2. 车内不放贵重物品:尽量不要在车内放现金、手机、电脑等贵重物品,即使要放,也应放在后备箱或隐蔽位置,且不要让他人看到;

3. 留意反常行为:如果看到有人在车辆周边徘徊、拉车门,或像本案中“晴天打伞”“刻意遮挡面部”等反常行为,要及时提高警惕,必要时报警;

4. 选择有监控的停车点:停车时尽量选择有监控覆盖、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或路边车位,避免停在偏僻的监控盲区,减少被盗风险。

如今,蔡先生每次停车后,都会特意拉一下车门,确认锁好才离开;他还在车里装了行车记录仪,开启了“停车监控”功能。“吃一堑长一智,以后再也不敢这么大意了。”蔡先生说。

而阳春市公安局也以该案为契机,在全市开展了“反盗窃专项宣传活动”,通过社区讲座、短视频、海报等形式,向市民普及防盗窃知识。那个“晴天打伞”的嫌疑人李某,也成了宣传中的“反面教材”——他的案例提醒着每一个人:再狡猾的小偷,也会留下破绽;再小的疏忽,也可能给小偷可乘之机。

正义或许会迟到,但绝不会缺席。这起20万现金失窃案的侦破,不仅为蔡先生挽回了损失,也让更多人意识到:防范盗窃,从细节做起,从每一次锁车开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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